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修订)》(校办字[2021] 6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湖南工程学院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编号XTJY20250605)”的评分标准和采购需求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 湖南汉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玉林
代理人:蒋卫华
联系方式:15367865582
地 址: 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尖山路18号中电软件园二期D3栋1409号
被投诉人: 湖南工程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联系人:陈志强
联系方式:0731-58683362
地 址: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程学院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人名称:湖南工程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分标准和采购需求部分标“★”条款设置不合理,建议修改。
三、处理决定
针对以上投诉事宜,经我校查明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做出以下事实认定:
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4、5、6成立,根据《湖南工程学院自主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办法》(校办字【2023】39号)文件规定,修改成立部分的评分标准和采购需求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贵单位对招标工作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湖南工程学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