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工程学院的委托,对湖南工程学院主教学楼和图书馆屋顶分布式光伏节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湖南工程学院主教学楼和图书馆屋顶分布式光伏节电项目
二、项目概况
学校第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节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26 MW,安装位置为建筑屋顶。同时,加强校企在光伏发电系统、储能设备、教学实践等方面进行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教育教学深度合作。该项目通过精细化设计、运维管理,能够实现教学、办公等区域范围绿色供电,切实把学校建设成节能型智慧示范校园,力争成为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的经典案例。
项目范围:主校区教学区域A/B/C/D/E/F/G座和图书馆
三、合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0年,即:2025年8月30日至2045年8月29日,到期后根据电站运行情况,双方可商议合作期限延期事宜。
四、项目建设及质量要求
(一)屋顶分布式光伏
分布式光伏建设区域为主校区教学楼A/B/C/D/E/F/G座和图书馆屋顶,利用屋顶可供安装光伏板的面积约17930 m2,设计总容量为2.26 MW。设计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发电系统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运行。
1.项目建设
(1)费用承担
项目所需荷载评估报告及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保养、运维等费用,均由建设企业负责;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制,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2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调试及验收。所有投入及后期管理成本由投资建设企业自行承担。
(2)设计管理
设计方案需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方案。
(3)安装和调试
主校区教学区域A/B/C/D/E/F/G座和图书馆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安装和调试将完全由建设企业负责。
(4)运营和维护
光伏电站的日常运营、维护、巡查等运营管理由建设企业负责。在合同期内,如果学校发现光伏电站存在任何故障,应立即通知建设企业,建设企业对其故障立即处理。
(5)所有权
合同期满且经学校认可后,企业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仪器及平台软件系统等财产所有权归学校,须无偿移交。其中软件系统需留接口,具备良好开放性、兼容性及升级能力。为保障校园环境,合同期内及期满后,光伏电站产生的电子垃圾及废品均由企业支配并及时处理,恢复场地环境,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2.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2012年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电能质量标准电压波动和闪动》(GB12326-200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GB\T31155-2014)、《太阳能资源评价方法》(QX\T89-2018)等国家、电力行业有效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与原有建筑有机结合,不破坏原有建筑设计风格,不影响原有建筑的功能,要求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物紧密结合,并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4)建设企业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供电公司或物权单位,办理项目施工许可手续、电网接入方案、电能质量检测报告(若需),并网手续(含发用电合同签订等所有并网手续办理、电费结算手续办理(若有)并承担相关费用)、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测、设计、供货、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试生产、电网的接入许可、并网验收、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人员培训及移交生产、性能保证、质保期服务、档案资料整理、配合学校内部相关审计工作等,建设企业全权负责,并最终通过验收,其相关费用均由建设企业承担。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新能源投资、运营、管理经验。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7.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或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7.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以及“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加盖公章)。
7.10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固定格式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2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八、投标保证金
8.1 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
8.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8.2.1方式为银行转账:
(1)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8250312000003262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芙蓉支行
(3)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湖南工程学院主教学楼和图书馆屋顶分布式光伏节电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2.2方式为银行保函:
(1)需提供为本项目出具的银行保函,注明“湖南工程学院主教学楼和图书馆屋顶分布式光伏节电项目”,如未注明,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需手持银行保函原件现场核验;
8.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请于2025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至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9.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户信息证明;③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0.2、开标时间: 2025年7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0.3、投标、开标地点: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湖南工程学院官网》同时发布。
十二、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十三、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湖南工程学院
联系地址:湘潭市福星东路 88 号
联系人:陈志强
联系电话:0731-586833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系人:江媛 刘雨琪
电 话:0731-58610173